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6-010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32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
32 号)(以下简称“解释 19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解释19 号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解释 19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 19 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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