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宝庆先生、邱保印先生、瞿丹鸣女士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王宝庆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时任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1、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计
委员会听取公司审计会计师、公司管理层就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进行讨论。
2、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3、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计委员会听取公司审计会计师、公司管理层沟通确认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审计人员构成、本年度审计重点等情况后进行讨论。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了其作为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范围、计划等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跟进了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重要环节,未发现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存在其他重大事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根据其履职能力、职业操守和服务水平,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核算与报告体系完备,财务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指导意见。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
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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