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天健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审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1 年 7 月,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 A+H
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综合实力位列内资所第二,全球排名前二十位。总部设在杭州,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天健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是国内首批具有 A+H 股企业审计资质的事务所,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天健拥有合伙人 241 名、注册会计师 2,356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名。2024 年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家数 707 家,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44 家。
二、执业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2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2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 人次、
纪律处分 1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制度建设与执行
天健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对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建立了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涵盖准则要求的八要素,即
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各组成要素有效衔接、互相支撑、协同运行,保障积极有效地实施质量管理。
2.项目咨询及分歧解决
为规范业务咨询事项,明确意见分歧的处理,防范和控制执业风险,天健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就咨询事项范围、咨询对象、咨询渠道、意见分歧处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咨询并取得专业处理意见。天健要求通过项目组与被咨询人之间的双向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咨询结论得到记录和执行。项目组应当记录咨询事项和结果、意见分歧的事项和结果(包括事项描述、处理过程、最终形成的结论以及执行情况)作为审计档案予以保存。在意见分歧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
3.项目质量复核
天健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2 号——项目质量复核》对项目质量复核的相关要求,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天健的项目质量复核包括根据质量管理准则制定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复核制度和额外质量复核。
天健在全所范围内统筹事务所人力资源,委派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执行项目质量复核。天健要求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在适当阶段及时进行项目质量复核,以确保在报告出具前能及时发现、解决所有重大问题,相关沟通及复核记录应作为审计档案予以保存。需要进行项目质量复核的项目,必须由项目质量复核人复核通过后才能出具业务报告。
对于部分风险评级较高的项目,在满足相关准则的规定以外,还会执行额外质量复核。额外质量复核由级别较高、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人员担任。
4.项目质量检查
天健的项目质量检查包括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是指对已完成的业务进行周期性的抽选检查。不定期检查是指事务所根据执业质量控制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选取某些项目或人员进行专项检查。为切实实施项目质量检查,天健通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了项目质量检查的范围、检查人员选派、组织实施程序等要求,并由技术总部负责项目质量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5.监控和整改
天健在全所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并开展实质性监控,以就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实施和运行情况提供相关、可靠、及时的信息,并采取适当的行动以应对识别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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