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6 16:37:26 股吧网页版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合
理降低财务费用,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额度不超过 1.8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额
度有效期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
理实施。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的上述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一)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中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 1.8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五)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以具体业务为依托防范汇率风险,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有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套期保值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对公司造成的风险。鉴于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均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可规避信用风险。

(三)其它风险

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合约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采取的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资和套利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二)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三)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四)公司财务部跟踪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涉及的相关市场因素,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