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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7 17:10:30 股吧网页版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8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 强化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
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以及《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
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当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员会成
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 切实有效地
监督、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
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 应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年度履职情况, 主要包括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
况。

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 董事会未采纳
的, 公司应当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成员
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
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但公司经选举产生的作为
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均自动获得候选人资格, 无须提名, 如果只有一名
作为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董事, 则其自动当选。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
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
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工作; 如果有两名以上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的,
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 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 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则其委员资格自动失效。委员在任期届
满前可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后, 董事
会应根据本细则有关规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

独立董事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将导致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或者审计委员会中没有会计专业
人士的, 该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
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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