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8 18:30:03 股吧网页版
龙旗科技: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9


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57.72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57.22 元/股(含)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6 年 6 月 4 日(2025 年年度权益分
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57.72 元/股(含),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和 2026 年 5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37)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0)。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
税),公司总股本为 522,590,644 股,其中可参与分配股本为 521,360,707 股(即
公司现有总股本 522,590,644 股剔除 A 股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229,937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60,680,353.50 元(含税)。

2026 年 5 月 2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本次 A 股权益分
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6 月 4 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规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7.72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
币 57.22 元/股,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为 2026 年 6 月 4 日(即 2025 年年
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指以公司 A 股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相关计算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 A 股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A 股总股本=(469,101,607×0.5)÷470,331,544≈0.4987 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7.72-0.4987)÷(1+0)≈57.22 元/股(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调整回购价
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5 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57.22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738,20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5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