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
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为 383 家。
4、执业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
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共 2 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 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5、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1、基本信息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自 1976 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
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自 2020 年起,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会
计师事务所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2026 年 3 月 4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 H
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 H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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