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骏 联系电话:021-20426235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帅 联系电话:021-20426235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旗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对龙旗科技进行
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现就 2025 年
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督导工作制度,并根据龙旗科技的实
计划。 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保荐人已与龙旗科技签署协议,明确
2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日常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办公和
3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对公司开展
了持续督导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4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按有关规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定须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相关当事人不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 存在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5 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
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均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能切实履行其
所做出的各项承诺。2025年5月21日,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通过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
6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025年6月9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日,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2025年1月1日至监事会取消之日,公
司监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能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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