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德胜”)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恪守独立董事履职准则,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各项职责,认真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所在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蒋少华,197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执业律师。1998 年 7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07 年 4 月至今任江苏智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2024 年 7 月至今,任星
德胜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在履职期间,本人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干预,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履行职责、发表意见。
二、 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以审慎态度对待各项审议事项尤其是重 大事项,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会前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 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会上客观、独立、审慎地发 表专业意见,依法行使表决权,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对董事会各项 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意见。本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报告 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蒋少华 6 6 0 0 0 否 3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共计出 席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履职过程中,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结合 法律专业背景,重点关注董事和高管薪酬制度合规性、合理性和激励约束有效性 等方面,严格履行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提升委员会决策质量与效率。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 签字注册会计师保持常态化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 计的工作计划、审计策略与阶段性工作成果,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 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督促审计机构保持独立性与专业性,保 障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推动年报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序高效完成。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调研、座谈交流、电话、
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本人还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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