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德胜”)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相鹏,198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教授。2011 年 10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香港城市大学高级副研究员;2014
年 9 月至今,历任苏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副教授、教授;2021 年 10 月至今,任
星德胜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要求。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
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 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任何异议的事项,也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 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 下:
参加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李相鹏 6 6 0 0 0 否 3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共 参加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委 员,共参加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在审议及决 策相关重大事项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报告期内定期报告的财务数据、公 司内控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审核,认真履行职责,有效提高了决策效率。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保持联系,认真了解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 计划,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相关内容做出一定的建议,对其起到有效的指导作 用。
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听取了管理层对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在年度审计 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其就审计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确保了公司 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本人与内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内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完备,财务信息真实,内控全面有效。本人还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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