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6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 2026-026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1.44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6/22 - 2026/6/23 2026/6/23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 年 5 月 21 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本次涉及差异化权益分派,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160,9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2026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44 元(含税)。
公司 A 股总股本为 293,294,232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
份 1,160,900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 A 股股本数为 292,133,332 股。按此计算,
本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20,671,998.08 元(含税)。
(2)具体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公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A 股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虚拟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 A 股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A 股总股本=(292,133,332×1.44)÷293,294,232≈1.43 元/股
即: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1.43)÷(1+0)=前收盘价格-1.43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6/22 - 2026/6/23 2026/6/23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除自行发放对象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公司 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派发不适用本公告,具体详见公司 2026 年 5
月 21 日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公告。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东福建国力民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刘鸣鸣、张清苗、黄清松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有关规定,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
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
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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