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
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提前 5 日以书面、通讯等方式发送各位董事。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唐杰雄先生,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未来计划,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等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对“重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建筑工程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等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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