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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9 19:10:52 股吧网页版
安乃达: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情况报告(张琪)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0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情况报告(张琪)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作为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乃达”)独立董事,本人现就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琪,1961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大学电力电子
与电力传动专业博士。1984 年 7 月至 2021 年 10 月在上海大学(原上海工业大
学)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15 年 12 月至今在上海飞驰高科技有限公司任监事;2020 年 10 月至今在安乃达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9 次董事会及 5 次股东会。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
式出席了全部应出席的董事会(9次)和股东会(5 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7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和战略与 ESG 委员会。

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公司均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会议资料,并保持充分沟通。本人在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相关会议时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慎表决,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本人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途径及时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保证了知情权。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公司战略决策,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
等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主动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本人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业务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相关培训学习,不断提升独立董事的业务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经董事会审议确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要求及业务协同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因实施权益分派对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时制定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对 2025 年激励计划进行了授予。本人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公司存在变更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了公司的重大信息,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本人认为,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开展了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内控管理制度的建设,内控管理制度渗透到了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动,适时修订各项内控管理制度,以确保内部控制的合规性。为保证各项内控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与落实,公司通过各项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工作对公司内控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评价与考核,全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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