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
核查意见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核实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核心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已经成就。
4、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以 2025 年 11 月 28 日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日,
向 1 名激励对象一次性授予限制性股票 3.90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19.51 元/股;
向 8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合计 100.6250 万份,行权价格为 39.02 元/
份。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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