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603351 证券简称:威尔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8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信永中和” )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3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玉虎先生,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潘传云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云祥先生,202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在执行某上市公司 2021 年度年报审计项目时因存
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于 2024 年 4 月 9 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警
示函监督管理措施及 5 月 2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函;在执行某客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因海外客户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于 2024 年 8月 9 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监管函自律监管措施,除此之外,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信永中和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人员配备情况、专业技能及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其中财务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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