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管亚梅女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参加会议的委员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各项议案均经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
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
第三届董事会 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3年
1 审计委员会 2024-4-25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
第六次会议 告》《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 审计委员会 2024-8-16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3 审计委员会 2024-10-23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评价,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且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能够保证整个审计工作的真实、客观、公正。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信永中和勤勉尽职、优质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对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已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董事会的工作要求,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多次与信永中和就审计计划、审计重要事项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交流,关注跟踪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指导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 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三会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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