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25 年度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徐莉萍女士、独立董事何海龙以及非独立董事吴立宇三位成员组成。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徐莉萍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全体委员均亲自参加了会议,积极履行职责,审议并提交董事会讨论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四)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总体审计策略,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深入沟通,对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独立性原则,本着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聚焦公司的财务报告、年审事务所的续聘和履职、内部控制等方面,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公司审议并通过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两次沟通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就 2024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总体审计策略、2024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初审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对重点关注事项提出建议与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尽职尽责,遵照严谨、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体现出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较好地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三)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聘任的年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查,认为该机构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该机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日常工作和重大事项中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就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问题与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充分沟通;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
有效执行,能够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控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为持续加强、完善内部控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参股公司会计处理合规性的监管与审核。
四、 总体评价
2025 年,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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