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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5 21:52:29 股吧网页版
莱克电气: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6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莱克电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因个人原因,王平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职务,2025 年 4 月 15日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戚振东先生、张鹏先生和副董事长
王平平先生组成,2025 年 4 月 15 日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
戚振东先生、张鹏先生和董事长倪祖根先生组成,成员的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共召开五次会议:

1、2025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4、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在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未在审计中发现公司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二)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我们认为:

1、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且编制和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均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3、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已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整,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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