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保证审计委员会对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要事项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为李辉先生、刘煜先生、王迪先生,由会计专业人士李辉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1、 审议《关于2024年度业绩预告的议案》;
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5年1月15日
2、 关于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事项的初步沟通。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5年4月11日 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主要数据情况沟通
1、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4、 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5年4月13日
5、 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 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7、 审议《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9、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5年4月27日 审议《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25年6月25日 审议《关于更正<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25年8月26日 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5年10月28日 审议《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性原则发表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的要求,与外部审计机构多次就财务报告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协商,并时刻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安排公司相关员工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以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聘任后一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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