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2025
(陈艾荣)
我作为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陈艾荣,男,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中共党员,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曾任同济大学桥梁工程系系主任,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国际桥梁维护与安全协会(IABMAS)执委会委员,国际结构与建筑协会(IASA)副主席,中国公路学会桥梁与结构工程分会副理事
长,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起任设计总院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组织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会
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依据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行使了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审计
委员会 5 次、战略与 ESG 委员会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均按需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时出席公司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权、以及专门委员会有关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出席的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恪守独立董事独立性原则,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编制、审计机构聘任等重大事项进行专业研判与审慎评估。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就事项合规性、公允性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的影响,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
职权的情况。
(四)其他履职情况
1. 关注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跟踪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业务拓展情况,监督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规章制度完善与执行成效,核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加强与内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常态化沟通,深度研判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并提出针对性意见。此外,密切关注宏观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对交通设计行业的潜在影响,及时就发展战略优化、经营管理提升等方面向董事会及管理层反馈专业建议。
2.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上证 e 互动回复等方式积极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持续关注中小股东的诉求,并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事项,确保其在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得到充分保障。
3. 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恪守独立董事勤勉义务,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全面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及内控执行情况,为董事会决策提供独立客观意见,切实履行监督与赋能职责。与管理层、相关部门密切沟通,要求公司定期汇报经营、管理情况。
4. 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线上方式认真学习公司不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学习上市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
法律法规、监管案例等。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及时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听取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为履职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5 年度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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