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培刚)
2025年度,本人作为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忠实、勤勉、尽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持续发展,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深入审议各项议案,并主动发表专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沈培刚:198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学士,注册会计
师。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12 月,担任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
2006年12月至2010年 8月,担任苏州众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0
年 9 月至 2011 年 11 月,担任苏州衡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1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0 月,担任企瑞会计师事务所江苏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0 月,担任苏州工业园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2017 年 11 月至今,担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主任会计师、总所合伙人;2022 年 11 月至今担任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自2025年11月起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会3次。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召开董事
会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任职期间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主持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出席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根据《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相关监管要求履职尽责。
报告期内,本人未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遵照证券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积极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相关业务状况等方面情况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在公司年度审计、审计机构评价、内审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本人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但因2025年度任职时间较短,本人暂未参与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了密切的联系,通过面对面交流、现场调研、电话沟通等方式,获取公司运营资料,充分了解公司战略规划、产业布局、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六)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给予积极的配合,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公司与本人之间保持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充分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公司对于我所关注的问题,都能够及时制定措施积极落实解决。良好的工作氛围为本人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取消监事会及相关制度修订
报告期内,公司落实《公司法》新规,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取消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关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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