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5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珠生态”)聘请北京德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分别对东珠生态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以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在本次财务报告审计中,北京德皓对公司 2025 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七、(一)所述,东珠生态个别工程项目的合同总
收入,存在审定结算或价格调整等情况,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述项目涉
及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金额共计 57,407.66 万元,相关工程项目合同价款涉及可变对价的判断。我们实施了函证、访谈、盘点等程序,仍未能就相关审定结算或价格调整中涉及的可变对价识别及发生变化的时点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无法就相关资产计量的适当性及坏账准备的计提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所述,东珠生态 2025 年度发生净
亏损 108,426.28 万元,连续亏损,且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东珠生态资产负债
率 72.11%,流动资产中的合同资产占比较高且变现能力弱,公司偿债压力较大,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东珠生态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
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在本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北京德皓对公司 2025 年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公司本期进行前期差错更正,对以前年度部分项目成本、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进行调整,其中调减收入 1,060.44 万元,调增成本 16,779.13 万元。
(2)东珠生态个别工程项目的合同总收入,存在审定结算或价格调整等情
况,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述项目涉及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金额共计
57,407.66 万元,相关工程项目合同价款涉及可变对价的判断。东珠生态未能就相关审定结算或价格调整中涉及的可变对价识别及发生变化的时点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无法就相关资产计量的适当性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报告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同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也已经识别出会计师给出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缺陷,并将其包括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将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不断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和公司制度进行相关事项的运作和管理,全面落实对否定意见相关事项的整改,确保公司在未来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审计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做出的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相关报告。审计委员会将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着力解决相关问题,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效果,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可能性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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