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专元(已离任)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坚守独立性原则,忠实履行勤勉义务,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专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
历,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无锡市电容器四厂财务部部长、无锡市凌河钼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苏大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公司审计主管、会计部部长助理、子公司财务经理等职,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投资部部长。在 2025 年度内
本人曾任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8 月 8 日届满离任)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出具了《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专门委员会及表决情 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规定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
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会议议案及相关决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 表了谨慎、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会 2 次,战略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共计 10 次,其中 6 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董事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 出 席 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应参加董 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事会次数 加会议
李专元 3 3 0 0 否
2、股东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 报 告 期 出 席 次 委 托 出 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应 参 加 股 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数 加会议
李专元 2 2 0 0 否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 报 告 期 出 席 次 委 托 出 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应 参 加 股 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数 加会议
李专元 1 1 0 0 否
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3
提名委员会 1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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