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德皓内字[2026]00000129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DehaoInternational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3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德皓内字[2026]00000129 号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珠生态
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德皓内字[2026]00000129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1、公司本期进行前期差错更正,对以前年度部分项目成本、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进行调整,其中调减收入 1,060.44 万元,调增成本16,779.13 万元。
2、东珠生态个别工程项目的合同总收入,存在审定结算或价格
调整等情况,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述项目涉及应收款项和合
同资产金额共计 57,407.66 万元,相关工程项目合同价款涉及可变对价的判断。东珠生态未能就相关审定结算或价格调整中涉及的可变对价识别及发生变化的时点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无法就相关资产计量的适当性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东珠生态相关的内部控制未能防止或及时发现并更正上述错报事项,与之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东珠生态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东珠生态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东珠生态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
2026 年 4 月 27 日对东珠生态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
产生影响。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
东珠生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德皓内字[2026]00000129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廖家河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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