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刘永泽,作为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自 2024 年 5 月 16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期内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下同)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永泽,195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聚龙金融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自 2018 年
6 月至 2024 年 5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东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主任,北京艾图内控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经认真自查,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董事 参加董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两次未亲
姓名 事会次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自参加会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议
刘永泽 3 3 3 0 0 否 2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审慎、独立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2.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任期内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均亲自出席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3. 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权,对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提名董事、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专业意见,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联系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及时掌握审计计划、审计工作进展和应关注的重大事项。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关注并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与工作人员沟通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现场工作情况
任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密切关注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及重要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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