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17
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King Co., Ltd
(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高新路 18 号)
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备案材料
辅导机构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备案材料目录
一、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二、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第一期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三、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四、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
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浙江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2018 年 4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按照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制定并向贵局备案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安排,东方投行结合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祥”、“发行人”或“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辅导,辅导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
现将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时间
东方投行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与浙江国祥签署了上市辅导协议,并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于2021年7月27日在网站上对浙江国祥辅
导备案文件进行了公示,辅导期为 2021 年 7 月 27 日至浙江证监局出具监管报告
之日结束。
浙江国祥本阶段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3 日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二、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变动情况
公司的辅导机构为东方投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册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共六人,分别为邵荻帆、洪伟龙、任经纬、曹进文、徐家健、冯昕月,其中邵荻帆担任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
本阶段辅导期内辅导人员具有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的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三、发行人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浙江国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以及其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陈根伟 董事长、总经理
2 徐士方 董事
3 章立标 董事、副总经理
4 徐斌 董事
5 段龙义 董事
6 陈舒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7 徐伟民 独立董事
8 杜烈康 独立董事
9 李学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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