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13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目录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和项目组成员简介...... 3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3
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4
四、保荐机构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7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8
一、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8
二、发行人符合主板定位的说明...... 8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1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1
五、关于发行人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意见...... 13
六、关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中聘请第三方行为的专项核查意
见...... 14
七、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5
八、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17
九、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23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本保荐机构”)接受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邵荻帆、洪伟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注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和项目组成员简介
(一)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邵荻帆:现任东方投行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 年起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先后主持及参与了三星电气、继峰股份、常青股份、嵘泰工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浙江医药、西藏城投、三星医疗、扬杰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华峰氨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项目。
洪伟龙:现任东方投行董事,保荐代表人,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 年起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先后主持及参与了上海医药 H 股、捷荣技术、凯淳股份、瑞晨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太原刚玉非公开发行股票,银信科技可转债,天龙集团、勤上光电、明家科技并购重组,东方证券 A 股配股等项目。
(二)项目协办人情况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任经纬:现任东方投行业务总监,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 年起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曾参与南陵专项企业债,之江生物、嵘泰工业、西山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刘恩德、范佳欣、曹进文、徐家健、冯昕月、程勇军、汤俊山、何晓阳、滑盛钧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祥”、“发行人”或
“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根伟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507.00 万元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9 年 8 月 26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5 年 3 月 11 日
注册地: 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 23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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