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拥有 30 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
三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
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2024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相关要求;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前,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计划阶段的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工作安排、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3、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4、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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