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4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 年 0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强化媒体信息排查、归集、保密,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会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网络(包括股吧、QQ 群、微信群)、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对本公司的报道、传闻等,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敏感的其他信息。
第二章 敏感信息报告范围
第三条 公司对涉及公司的重大报道或传闻,如经营业绩、并购重组、签订或解除重大合同等事项,须做到快速反应,通过内部信息自查,向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发出问询函等方式进行核实。在核实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须及时作出正面回应,主动依法披露相关事项或予以澄清,消除市场的不良影响,确保全体股东能够公平地知悉公司的重大信息。
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的负责人等内部信息知情人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公司各部门及子(分)公司须建立报告义务人名单并根据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对该名单进行调整。公司各部门及子(分)公司须及时将报告义务人名单报送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公司各部门及子(分)公司负责人须及时组织本部门报告义务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和资料进行排查,主要排查事项如下:
(一)常规交易事项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4、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或债务重组;
9、转让或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10、签订许可协议(包括许可使用);
11、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12、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事项。
(二)关联交易事项(指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1、本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的交易事项;
2、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3、销售产品、商品;
4、提供或接受劳务;
5、委托或受托销售;
6、存贷款业务;
7、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8、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三)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重大事件
1、生产经营情况或者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和方式,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发生重大变化等);
2、订立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生产经营合同;
3、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或者发生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4、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对生产经营或环境保护产生严重后果,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的事项;
5、在某一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性成果,或科研项目投入生产后,使生产经营
产生巨大变化的事项;
6、公司净利润或主要经营产品利润发生重大变化的事项;
7、其他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突发事件
1、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中出现重大变化;
3、预计本期可能存在需进行业绩预告的情形或预计本期利润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有较大差异的;
4、出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共传媒传播的信息;
5、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股权转让、质押、冻结、拍卖等事件;
6、公司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股权发生转让、质押、冻结、拍卖等事件;
7、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五)重大风险事项
1、发生重大亏损或遭受重大损失;
2、发生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
3、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
4、计提大额资产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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