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日出东方(603366)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相关规定,该公司及控股股东和董事长徐新建等4名高管,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方或公司)子公司西藏日出东方阿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西藏隆晟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累计发生额2758.63万元,2024年底余额为55.16万元。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日出东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5 年1 月底资金占用余额已全部清偿。公司对前述事项,未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证监局指出,日出东方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徐新建、总经理万旭昶、财务总监徐忠、时任董事会秘书丁玮,未能勤勉尽责。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徐新建、万旭昶、徐忠、丁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上交所公告称,因日出东方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西藏隆晟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累计2758.63万元,违反上市公司资金往来监管要求及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西藏隆晟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徐新建、时任总经理万旭昶、时任财务总监徐忠、时任董事会秘书丁玮予以通报批评。

资料显示, 日出东方是一家创立于1999年的上市科技企业集团,以“清洁世界,美好生活”为使命,主营业务包括:太阳能光热、空气能热泵、储能电池、光储系统集成、厨电、净水器等。公司于2012年5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业绩方面,2025年上半年, 日出东方实现营业收入 18.61亿元,同比下降12.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30.28万元,同比下降27.08%。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升至44.5%,创近五年同期新高。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