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6-008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 是否在前 本次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 的担保余额 期预计额 是否有反
额 (不含本次担 度内 担保
保金额)
江苏四季沐歌有限公司 1,500 万元 7,960 万元 是 否
日出东方电力科技有限 7,000 万元 10,200 万元 是 否
公司
西藏日出东方阿康清洁 7,000 万元 2,000 万元 是 否
能源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102,633.74
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万元)
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24.66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不适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了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连云港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就江苏四季沐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四季沐歌”)与南京银行连云港分行签署的主合同《银行保函协议》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务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1,500 万元。本次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1,500 万元,不存在反担保。
2.公司与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就日出东方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科技”)与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签署的主合同《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务最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本次公司实际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 6,998.744 万元,不存在反担保。
3.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拉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就西藏日出东方阿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阿康”)与中信银行拉萨分行签署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务本金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本次公司实际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 7,000 万元,不存在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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