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报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
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
纪律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共 2 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
措施 9 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业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现场负责人均由经验丰富的审计服务人员担任。2025 年年报审计项目组信息如下: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坤,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马云峰,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刚,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郭晓鹏,1999 年 7 月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2 年成为中
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 10 月开始从事项目质量复核,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刚和项目质量复核人郭晓鹏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潘坤、签字注册会计师马云峰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警示函)。
(三)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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