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2024 年度,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领域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黄保战先生、独立董事蔡文春先生、独立董事王唯佳女士 3 名委员组成,主任委员(召集人)由会计领域专业人士独立董事蔡文春先生担任。
报告期内,上述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的财务管理、会计、经济、管理经验,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共计 1 项议案。
2、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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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共计 8 项议案。
3、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将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共计 3 项议案。
4、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共计 1 项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主要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围绕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定期报告编制、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等重点事项开展工作,在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或“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2、按规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上述原因,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表决,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合规性
报告期内,审议了公司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
费用为 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合计 90 万元。
4、对年度审计的范围、审计方法、审计计划,充分沟通交流。
在年度审计工作的不同时间节点与审计机构会计师进行沟通,董事会审计委
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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