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辰欣药业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60 号文《关于核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1.66 元。
截止 2017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1,166,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 55,653,163.2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10,346,836.7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 3-00045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43,836,670.41元,均系投入承诺投资项目;银行理财产品和存款利息收入571,580.30元,银行手续费支出1,089.82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917,021,878.4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8,723,295.85元。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cGMP 固体制剂车间二期工程项目”已结项,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2025年9月29日,公司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余款8,730,757.3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有关规定,2017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户。2017 年 10 月 26 日,根据经营需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2017 年 11 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户。2019 年 12 月,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因此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增设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分别在原基础上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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