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6
关于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五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下发的《关于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2024〕3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华新精科”)、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会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就贵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对《问询函》中所有提到的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并进行了书面说明,并对华新精科申请文件有关内容进行了必要的修改、补充说明或解释。
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释义与《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涉及对申请文件修改的内容已用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问询函/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询函/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招股说明书的补充披露、修改 楷体、加粗
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与所列值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目 录...... 2
问题 1. 关于毛利率及期后业绩 ...... 3
问题 2. 关于共同实际控制人 ...... 30
问题 3. 关于存货 ...... 38
问题 4. 关于应收票据 ...... 53
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回复的总体意见 ...... 67
问题 1. 关于毛利率及期后业绩
根据申报及回复材料,(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4.62%、19.66%、18.89%、18.51%,高于可比公司可比产品毛利率均值;(2)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42,196.92万元、84,663.21万元、119,192.24万元、57,250.66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
(1)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可比产品毛利率均值的主要因素;量化分析上述因素对发行人毛利率水平的影响,并说明发行人毛利率较高的主导因素;
(2)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连续下降的原因,是否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能,相关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
(3)2023 年全年经营业绩情况及变动原因分析;
(4)结合行业竞争格局、与主要客户合作的具体情况等,量化分析发行人业绩增长持续性,是否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
(5)与主要客户之间年降条款的具体约定、实际执行情况,量化分析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可比产品毛利率均值的主要因素;量化分析上述因素对发行人毛利率水平的影响,并说明发行人毛利率较高的主导因素
1、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可比产品毛利率均值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精密冲压铁芯,公司精密冲压铁芯产品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可比产品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可比产品类型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震裕科技 精密结构件-电机铁芯 18.85% 16.44% 16.93%
公司名称 可比产品类型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汽车零部件+电动车零部
信质集团 件+冰压机零部件+其他 8.49% 13.80% 11.59%
电机及配件+其他
神力股份 定转子冲片及铁芯 9.68% 9.08% 11.96%
通达动力 定转子冲片和铁芯+成品 11.74% 13.83%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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