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目 录
目 录...... 1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机构工作人员简介...... 3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简介...... 3
三、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
来情况说明...... 4
四、内核情况简述...... 5
第二节 保荐机构及相关人员承诺 ...... 8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9
一、推荐结论...... 9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说明...... 9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11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的说明...... 12
五、本次证券发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的
说明...... 18
六、对《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
的通知》所列事项核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
七、关于本次发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核查意见...... 25
八、关于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
承诺事项的核查意见...... 25
九、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范
的核查意见...... 25
十、关于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财务及经营状况的核查结论...... 28
十一、关于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意见...... 28
十二、发行人主要风险提示...... 29
十三、发行人发展前景评价...... 3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华新精科”)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其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蓝博靖和张帅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蓝博靖和张帅承诺: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并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工作人员简介
1、保荐代表人
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蓝博靖和张帅。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蓝博靖先生,硕士,保荐代表人,供职于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任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监。曾负责或参与丽人丽妆(605136)、倍加洁(603059)、太美科技科创板 IPO 项目、兴业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交通银行可转债、交通银行二级资本债等项目,以及多家拟上市公司的规范、辅导工作,具有较为丰富的执业经验。
张帅先生,硕士,保荐代表人,供职于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任投资银行业务线总监。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电科院(300215)、苏试试验(300416)、天孚通信(300394)、威星智能(002849)、苏州银行(002966)、长华集团(605018)、兰卫医学(301060)、钧崴电子(301458)等首发项目,以及赢时胜(300377)、兆丰股份(300695)、胜利精密(002426)、电科院(300215)、苏州高新(600736)、海陆重工(002255)、联创股份(300343)等上市公司再融资及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2、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原协办人刘岩狄先生已离职,不再担任本次证券发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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