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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华新精科: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及主承销的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华新精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并在主板上市已于 2025 年 6 月 6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贵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5〕1394 号文同意注
册,批文落款日为 2025 年 7 月 2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贵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5〕46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5 年 3 月修订)》(上证发〔2025〕43 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4 年修订)》(上证发〔2024〕112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 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保荐人(主承销商)针对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战略配售资格进行核查,出具核查报告。

一、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该次会议应到
董事 9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 9 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4 年 9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该次会议应
到董事 9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 9 名,审议通过了《延长公司发行上市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具体事宜有效期》等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后延长 24个月。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2022 年 10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和授
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31,212,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4 年 10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和授
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31,212,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延长公司发行上市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具体事宜有效期》等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后延长 24个月。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

2025 年 6 月 6 日,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
委员会 2025 年第 18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上交所上市审核
委员会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 18 次会议已经审议同意江阴华新精
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94号),批文落款日为 2025年 7月 2日,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关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和配售股票数量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的相关方案如下:

(一)战略配售数量

华新精科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43,737,500 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8,747,50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将于 T-2 日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网下询价结果拟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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