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估。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是我国较早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
中 856 人具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经验。
2024 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实现业务总收入 25.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23.49 亿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8 亿元,为 518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
服务,客户广泛分布于制造业、信息技术、批发零售、建筑业等行业。公司同行业客户审计经验丰富。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具备良好的风险承担能力。近三年内,该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前述处罚不影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执业规范,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和审计风险点,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审计范围涵盖公司 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以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等专项事项。
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保持了良好的职业判断和专业操守,审计程序规范、底稿完整,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项目组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反馈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监督:
1.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人员配置、过往业绩、独立性、风险控制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的条件。
2.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电话等方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多次沟通,及时掌握审计进展,提出优化建议,确保审计工作按计划推进。
3.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审阅审计报告及相关专项说明,认为审计结论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审
计准则,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态度,审计程序规范、信息披露充分,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团队专业素质高、沟通顺畅、响应及时,能够结合公司业务特点提出建设性意见,展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审计委员会对其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表示满意,并建议公司继续聘用其为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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