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辛小标)
作为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辛小标,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
业于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1986 年 7 月至 2006 年 12 月于江苏英特东华
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07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于江苏永宣律师事务所任律
师。2008 年 1 月至今于江苏联盛(无锡)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7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担任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6 月至
2024 年 6 月在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2 年 4 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向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服务;未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本人具备《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因此,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 12 次董事会及 3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相关
所审议的各项议案投了同意票表决,本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客观、审慎、独立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为公司的运营发展提供了诸多建议,保障了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独立董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事姓名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大)会
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数 情况
辛小标 12 12 4 0 0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1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 2025 年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
提名委员会 3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注:“-”代表本独立董事非委员会成员。
(三)考察沟通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微信、电话、腾讯会议及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联系,就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控情况以及对外投资项目情况等进行充分沟通,并提出规范性的独立意见和建议。公司为本人提供了行使职权的必要条件,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及时传递,为本人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客观性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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