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2
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公告编号:2025-035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89 号)核准,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88.1721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344.09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4,220.2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123.85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3〕703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2025 年 7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浙江公共安全服务中心(一期)项目”中区域现
金服务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档案信息化管理中心三个子项目变更为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衢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以及浙江温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实施。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 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的《安邦护卫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近日,公司及子公司浙江衢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和浙江温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专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户余额(万
元)
浙江衢州 建设项目完成后开
安邦护卫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0801013103198468 展金融安全服务、 0.00
有限公司 限公司衢州分行 金融外包服务、涉
案财物管理业务
浙江温州 浙江温州鹿城农 建设项目完成后开
安邦护卫 村商业银行股份 201000394486976 展涉案财物管理、 0.00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档案信息化管理业
务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浙江衢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签订
甲方一: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浙江衢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和“甲方二”合称“甲方”)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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