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景微”)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股东赋予的职权;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积极为公司长远发展建言献策,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与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于宗光,男,196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东南大学半导体器件与微电子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17 年 1 月至 2021年 9 月,任中科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
研究所副所长;2021 年 9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中电国基南方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2021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中电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8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无锡中微爱芯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 年 1 月至 2025
年 5 月,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首席科学家;2025 年 5 月至
今,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首席技术顾问;2025 年 12 月 19 日
至今,任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至今。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
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为公司独
立董事,自本人任职之日起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本人切实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致力于维护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情况汇报,及时掌握重点工作进展,督促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独立、充分沟通,密切跟进财务报告编制及年度审计工作进度,对关键事项予以审慎关注,确保审计工作独立规范、审计结果客观公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线上会议、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汇报,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密切关注行业情况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发挥个人专业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要关注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相关安排及涉及的主要事项,并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始终重视对最新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着重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理解与认识。同时,积极参与各类相关培训,全面掌握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持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树立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力求为公司的科学决策与风险防范提供更具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进一步实现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 年,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遵
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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