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全面落实股东会决议,持续健全公司治理体系。董事会始终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坚持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力保障公司经营管理有序推进,助力公司业务实现持续稳健发展。现将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经营业绩
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6,974.84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83%;实现
净利润 723.0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2.29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55.81%。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172,559.09 万元,较上年度末增加 1.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4,629.30 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 1.69%
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相关内容。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董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任董事均出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会议。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股东会,包括 1 次年度股东会、5 次临时股东会,均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充分保障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投票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上证 e 互动、投资者关系平台、投资者热线、邮件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不断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的 3 名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
三、2026 年工作计划
2026 年度,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坚持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稳健经营的原则,立足公司战略发展全局,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充分发挥董事会的核心职能,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发展。
(一)优化公司治理机制
规范董事会会议运作,合理安排会议,确保决策程序合规、决策质量高效;强化专门委员会职能,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优势,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进行前置研究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落实独立董事制度,保障独立董事依法独立履职,定期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加强制度宣贯与培训,定
期组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政策、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培训,提升规范运作意识。
(二)强化战略引领与经营决策
深化战略研究与研判,组织战略研讨会,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走势、行业竞争格局和技术变革趋势,及时优化调整公司发展战略,为公司长远发展明确方向;科学决策重大投资与经营事项,围绕主责主业,审慎决策重大投资项目、融资方案、资本运作事项等,确保资源向关键领域集中,提升投资决策的效益与质量。
(三)加强团队建设与人才管理
优化董事及高管团队结构,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合理配置董事会成员的专业结构,确保董事会人员的专业背景、行业经验与公司业务发展相匹配;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董事长作为董事会工作第一责任人,统筹协调董事会各项工作的推进与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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