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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2-0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11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02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4 年第 11 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4年第 11 次审议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公司治理结构及内控机制,说明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发行人股权较为集中是否导致不当控制风险。(2)结合发行人和相关人员前期违法违规事项和整改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已建立健全保证合法合规生产经营的内控机制,发行人及其董监高是否诚实守信、是否掌握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要求。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周招会 2019 年 11 月增资、2021 年 12
月增资涉及的股权激励事项依法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发行人
是否需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纳税申报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关联方股东背景、关联交易内容及决策程序、未来安排等,说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公允性,以及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举措及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竞争优劣势、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库存商品比例较高、新产品技术储备及业务拓展情况、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在家用电器和 3C 产品领域收入大幅下滑,以及现有产能和将投产产能(如总部智慧工厂新增 3000台注塑机项目)等,说明公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新增 5000 台注塑机产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产能消化措施。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对周招会增资涉及的股权激励事项不涉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发行人是否已建立健全纳税申报相关的内部控制机制,说明是否存在涉税风险。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无。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4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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