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18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2 年至 2024 年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大明电子)系大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明电子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3821454998930。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西工业区 M-1 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明明。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专业从事汽车车身电子电器控制系统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决议批准
报出。
2.历史沿革
(1)股份合作制阶段
1988 年 12 月,乐清县东联乡工业办公室作出《关于要求创办“乐清县华夏无线电
厂”的批复》(乐东工字(88)第 14 号),同意创办乐清县华夏无线电厂,经济性质为“合作”,负责人为周明明。
1988 年 12 月,周明明、叶庆生、吴美凤、周日辉、周庆旭等 5 人签署《乐清县华
夏无线电厂合作经营企业协议书》,共同设立乐清县华夏无线电厂。
1989 年 1 月,乐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关于批准工商企业开业登记的通知》(乐
工商企字(89)第 0034 号),同意乐清县华夏无线电厂开业登记,注册资金为 4.20 万元。
1992 年 2 月,周明明与叶庆生签署《协议书》,约定华夏无线电厂注册资金为 16.40
万元,其中周明明出资 7.00 万元,叶庆生出资 7.00 万元,企业积累基金 2.40 万元。
1994 年 3 月,周明明、周盛旺(系周明明之父)、吴香娟(系周明明之母)和吴贤
微签署《协议书》,共同约定对乐清县华夏无线电厂进行增资。
1997 年,周盛旺将其持有的乐清市大明电子有限公司 34.00 万元出资额全部转让给
其子周明明;吴香娟将其持有的乐清市大明电子有限公司 14.00 万元出资额全部转让给其子周明明。上述步骤完成后,周明明将其持有的乐清市大明电子有限公司 20.4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吴贤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周明明 51.60 60.00
吴贤微 34.40 40.00
合 计 86.00 100.00
(2)有限公司设立
1997 年 3 月,乐清市乡镇企业管理局作出《关于同意“乐清市大明电子有限公司”
转为规范公司的批复》(乐乡企(1997)27 号),确认原“乐清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 86.00 万元,其中周明明出资 51.60 万元,吴贤微出资 34.40 万元,企业基本符合有限
责任公司条件,同意公司的企业性质转为“有限责任制”,其他关系不变。
1997 年 4 月,乐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事宜,并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周明明 51.60 60.00
吴贤微 34.40 40.00
合 计 86.0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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