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关于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
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明电子”、“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大明电子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3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10 万股,发行价格为12.55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02,012,55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78,190,571.41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23,821,978.59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132 号)。
发行人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人、各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明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大明电子(重庆)有限公司新建厂区 30,006.59 30,006.59
项目(二期)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40,006.59 40,006.59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
超募资金为 2,375.61 万元。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暂时闲置超募资
金 2,375.61 万元尚未使用,目前,超募资金尚未确定具体用途。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确保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等,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35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等。使用额度和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七)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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