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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3:55:24 股吧网页版
大明电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蓉)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主动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邹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出生,本科学历,执业律师。历任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浙江三道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浙江元广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由公司控股股东大明科技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经股东会选举产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没有关联交易,不存在相关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相关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
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 2025 年召 2025 年应 2025 年实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开次数 参加次数 际加次数 次数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1 1 1 0 0

核委员会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1 1 1 0 0

会(召集人)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3 3 3 0 0



2025 年,本人主持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换届前),参加了 1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换届前),参加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换届后),依法履行职责,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及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本人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通讯工具等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长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现场工作时长。2025 年度,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前,会议资料准备充分并能及时准确传递,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证券部相关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三)审计相关工作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了解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报工作所汇报的 2024 年度审计计划并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半年
报工作所汇报的 2025 年半年度审计计划,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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