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作为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明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3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1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2.55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02,012,55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78,190,571.41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23,821,978.59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132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 已累计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投
金金额 资金金额 资进度
1 大明电子(重庆)有限公司 30,006.59 20,657.76 68.84%
新建厂区项目(二期)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 已累计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投
金金额 资金金额 资进度
合计 40,006.59 30,657.76 -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1 大明电子(重庆)有限公司新建 2026 年 4 月 2027 年 4 月
厂区项目(二期)
(二)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审慎规划资金的使用。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充分考量设备技术先进性、市场需求变化及项目长期稳健发展的需要,同时因募投项目的设备采购涉及询价、谈判、安装和验收等多个环节,整体周期较长,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总体较预期延缓。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与效益,坚持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合理控制了项目建设与资金投入节奏,相应延长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周期。除上述调整外,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三)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情况
公司为严格把控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 2027 年 4 月,即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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