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8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东时转债”2026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受托管理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
托管理人”)召集的“东时转债”2026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6
日 10:00 在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 19 号发行人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东时转债”2026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东时转债”受托管理人。
3、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10:00。
4、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 19 号发行人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及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邮寄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邮寄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债券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7 日(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止债券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时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
债券持有人。
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所代表的可转债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①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公司股东;
②上述公司股东、公司及担保人(如有)的关联方。
(2)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3)部分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 148 名(均为邮寄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持有“东时转债”未偿还债券 36,240 张(每张面值 100 元),面值总额为3,624,000元,占“东时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且有表决权的5.81%。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表决情况及结果
1、审议《关于“东时转债”偿债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3,96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10.93%;反对票 32,28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89.07%;弃权票 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未通过。
2、审议《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发行人承担全部费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35,98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99.28%;反对票 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
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0.00%;弃权票 26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0.72%。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债券持有人可以以自身名义采取相关法律行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35,98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99.28%;反对票 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0.00%;弃权票 26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0.72%。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律师甘亚萍、李孟晗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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