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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07 18:27:43 股吧网页版
ST东时: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发行人承担全部费用的相关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8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发行人承
担全部费用的相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的约
定,“东时转债”2026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6 日召开。根据
“东时转债”2026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发行人承担全部费用的议案》相关内容,现将授权事项具体安排如下:

受托管理人接受相关持有人授权后拟委托律师事务所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依法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强制执行等。受托管理人已要求发行人重新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券清偿方案,同时履行暂缓重大资本性支出、暂停利润分配、减少/暂缓支付不必要的费用等偿债保障措施。

尚未向受托管理人提供授权文件的债券持有人请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
开后 5 个工作日内(2026 年 5 月 12 日 24:00 前)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
邮件送达至 chenxiao@tpyzq.com。如受托管理人未在上述期限内收到债券持有人以下授权材料,则受托管理人不再代表该债券持有人采取法律行动。因其未能及时在上述期限内提交授权材料而导致受托管理人未能代表其及时向发行人采取相关法律行动的风险与责任由该等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一、债券持有人为机构的,提交《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机构)原件(附件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 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件 2)一式两份。

二、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自然人)原件(附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特此通知。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机构)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人电话:

委托人邮箱:

受委托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委托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9 号华远企业号 D 座三单元

委托人作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简称:“东时转债”)的债券持有人,现授权受托管理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委托人行使委托人有关采取诉讼等方式要求债券发行人等相关主体兑付债券本息、承担违约责任的各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以及其他责任方)提起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依法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强制执行、参与破产重整程序等法律行动;作为债权人代表人选加入或列席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如有)并依据决议代表债权人发表意见;委托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协助或代表受托管理人和/或债券持有人处理上述事宜。

委托人(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女士/先生,在我机构担任 (职务),为我机构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机构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自然人)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委托人邮箱:

受委托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委托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9 号华远企业号 D 座三单元

委托人作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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