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7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 东时 公告编号:临 2026-090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129,822,368.52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在上诉期内,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
被告一: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三:徐雄
诉讼机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本次诉讼的主要内容及其理由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58)。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京0108 民初 6978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一、被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西直门支行借款本金 11,923 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利[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利息为 2,697,911.73 元、罚息为 6,811,409.08 元、复利为 390,582.71
元;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罚息(以逾欠贷款本金为基数)
按年利率 7.05%的标准计算,复利(以逾欠利息和罚息之和为基数)按年利率 7.05%的标准计算;以上若综合年利率超 24%,则按年 24%计算],均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徐雄就本判决第一项确认的被告东方时尚 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向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徐雄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 承担的范围内向被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如被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徐雄未按 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687,465 元,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已预交,
由被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徐雄负担,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已预交,
由被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徐雄负担,于 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 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金融法院。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在上诉期内,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 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生产经 营正常。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其他诉讼进展
除上述披露的诉讼进展之外,其他诉讼的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案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 案由 涉案金额(元) 案件进展
请人
(2025) 京 0115 北京鲁兴筑龙 东方时尚驾 收到二审
民 初 18966 号 建设工程有限 驶学校股份 装饰装 判决书和
1 /(2026)京 02 民 公司(原审原 有 限 公 司 修合同 270,766.00 民事裁定
终 6440 号 告) ( 原 审 被 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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